负责制造中心消防管理,负责编制制造中心义务消防队的灭火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和演练,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证,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号《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安全预警功能,保障国jia财产免受损失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日常维保方案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每季度或半年(视消防工程大小)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派专业的消防维保队伍进行整体的消防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协助业主找专业的探测器清洗厂,完成对所有探测器的清洗工作,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全面清洁、保养。
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协助或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