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司长介绍,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根据以往冠状病毒引发的疫病调查经验,没有通过食品消费向人类传播的案例发生。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均认为食品贸易传播新冠病毒的风险极低,不建议各国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国际贸易采取限制措施。中国作为上述国际组织的成员国,秉持科学态度,采纳了相关工作建议。但是为慎重起见,
针对近期北京市发生的聚集性感染,海关部门注意到社会高度关注进口生鲜食品的安全,秉持审慎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我们部署全国海关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生鲜冷链产品,比如水产品、肉类、冷冻蔬菜、水生动物、短时或低温运输工业品等进口商品开展新冠病毒风险监测。6月18日,海关总署已在网站上公布了之前的数据,宋司长在现场给大家提供了最新数据:6月18日,全国海关共检测样品15638个,其中货物样品3508个,内外包装样品10608个,环境样品1522个,结果均为阴性。
与此同时,海关时刻关注国际疫情发展,立足职能做好进口商品安全管控。同时加大与各国沟通,分别致函给42个重点国家,请其政府主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生产指南,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各项预防措施,严防出口食品被新冠病毒污染,共保食品贸易安全。
他还举例说明,如近日,德国最大肉类企业通尼斯暴发员工聚集性感染,德国官方主管部门立即按照双边合作协议向我国海关总署通报情况,自主暂停了该企业产品对华出口。海关总署对6月17日起该企业已到港或即将到港的产品均予以暂扣,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置,同时暂停来自上述企业的产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