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服务价格处相关负责人就新发布的《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价本着城市中心高于外围、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地面高于地下的差别化原则,其目的是缓堵保畅、治污减霾、用经济手段合理调控停车需求的改革任务。
新的收费标准将于4月1日起执行,届时当下正在执行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156号)同时废止。
关于本次收费标准调整范围、收费类区划分、计费单位、收费时段、高峰非高峰时段划分及其收费标准、执法专用停车场收费及停车收费优惠政策,2月26日A02版进行了详细报道。除了上述问题,有读者对其他有关收费标准、优惠政策存在疑惑,记者就此采访相关负责人进行解答。